《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由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05年制定实施,该规章在有效保护地理标志产品、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截至2023年6月底,累计批准地理标志产品2498个,累计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经营主体超2.5万家。
2024-01-03 【知识产权新资讯】 Tags: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 国家知识产权局令 知识产权
【国家】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指引 国知发保字〔2022〕30号国知发保字〔2022〕3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各地方有关中心,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落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有关决策部署,加强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了《展会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