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政府雇员专场招聘公告

时间:2022-10-15 14:04:45来源:赵云经理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政府雇员专场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用人单位政府雇员队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雇员25名。政府雇员是指黄埔区机关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为“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在核定的指标范围内以劳动合同形式确定权利义务,从事管理、专业技术支持或服务工作的人员。政府雇员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职权,不占用行政或事业编制。


一、招聘职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人数:书记员A岗中级雇员21名;书记员B岗中级雇员4名。

(二)招聘人员范围: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简称“2022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简称“社会人员”)。其中,“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社会人员”指报名首日之前(即2022年10月18日前,不含10月18日)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人员。

(三)岗位职责:

1.中级雇员:书记员A岗岗位职责

(1)负责起草综合文字材料,采集、审核、整理重要信息、数据和专题材料;

(2)审查诉讼材料、组织庭前证据交换、庭审记录、协助法官进行调解,配合开展诉讼保全、异议复议和执行实施、整理归档案卷材料等,落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中级雇员:书记员B岗岗位职责

审查诉讼材料、组织庭前证据交换、庭审记录、协助法官进行调解,配合开展诉讼保全、异议复议和执行实施、整理归档案卷材料等,落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报考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自愿履行政府雇员职责与义务;

(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书记员A岗需具有三年以上法律实务工作经历;

(五)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6年10月18日以后出生),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简称《专业参考目录》,下同)执行;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4.近2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拟报考的岗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明确的各类回避关系情形;

8.报考人员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在广州辖区内任一地区从事以下业务的:

(1)担任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设立人;

(2)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的;

(3)以律师身份为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等有偿法律服务的。

9.依照法律规定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10.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公告

公告于2022年10月14日起,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和黄埔信息网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

2022年10月18日上午9:00至10月24日下午18:00,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www.qgsydw.com,下同),按照网上提示方法填写个人资料进行报名,报名不收取费用。

2.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所学专业应与其所报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相符、专业代码要求一致。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专业参考目录》执行。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2)考生只能选报一个招聘职位。考生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能报名。对《职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考生直接与用人单位联系。聘用前或聘用后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仍参加考试的,该考生本次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3)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

(4)财政供养人员、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3.资格初审

笔试前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查,由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学历、学位等基本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

4.笔试确认

报名结束后,考生需于2022年10月25日9:00至2022年10月26日18:00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笔试确认,逾期不确认者视为放弃参加笔试,取消考试资格。笔试确认后无故不参加笔试者将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

(三)笔试

招聘职位的招录人数与笔试确认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本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开考。

1.打印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考生须于笔试前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和黄埔信息网另行公告。笔试定在广州市举行,采用线下答题模式,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测试、专业知识测试等,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60分为合格分数,不合格人员不进入资格审查环节。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素质,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考生凭有效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未能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3.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和黄埔信息网上公布。

根据疫情形势,结合工作实际,必要时笔试时间和笔试形式等予以调整,调整后的信息将会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和黄埔信息网上公布。

(四)资格审查

按拟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资格审查名单。本单位于面试前对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如参加资格审查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将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报考者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资格或聘用资格。

1.考生参加资格审查需提交如下材料:

(1)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交如下材料:

①报名表(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打印);

②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③学历学位证书(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

④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2张;

⑤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效的应届毕业生材料等材料。

(2)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学历以上人员提交如下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