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申报2022年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的预通知

时间:2022-01-06 14:31:09来源:赵云经理

  为组织做好我区2022年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组织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请仔细研读“《2022年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附件1),按照通知中规定的企业基本条件、项目基本条件、申报要求、指南方向等进行申报。

  附件1申报通知为征求意见稿,因时间紧迫,正式通知将在省厅正式发布后通知各申报单位。

  因不良信用记录正在接受处罚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请在项目申报前及时自查自纠。

  二、申报类别

  本年度专项资金项目按揭榜挂帅的战略产品重大创新项目(A类)、成果转化关键技术专题创新项目(B类)和创新型产业集群培育试点项目(C类)三大类进行组织。

  其中,A类不限额,B类高新区向苏州市推荐名额以苏州市具体通知为准。

  C类项目由高新区科创局负责组织申报。

  三、工作进度及时间节点

  01 提交申报意向:

  意向申报单位填写汇总表(附件2),提交所属街道板块科技部门。

  各板块载体于1月13日周四下班前将汇总表(电子版)提交区科创局科技成果处。

  02 初评材料上报:

  申报单位准备申报书及附件,于1月19日周三下班前上报初评材料至区科创局科技成果处。

  材料包括:汇总表(电子版1份、盖章纸件1份、扫描件1份)、股权结构证明(盖章纸件1份、 扫描件1份)、项目申报书及附件(纸质装订成册,一式二份)。

  由于2022年申报书模板上级部门尚未发布,暂时参考2021年的申报书模板填报(附件3)。

  03 区级初评:

  1月20-25日,区科创局将组织专家对上报材料进行初评,评选出高新区推荐项目,经公示后,报市科技局参加市级评审。

  04 网上填报:

  申报项目经市级评审获得市科技局推荐资格后,项目申报单位开始进行网上申报,待各市、区科技局审核后打印、装订正式材料,于3月中完成网上申报流程及纸质正式材料提交,时间节点以正式申报通知为准。

  四、其他事项

  因申报书模板为2021年,且文档被保护无法修改,其中部分时间可在装订初评材料时手写修改。包括:

  第20页,项目实施期限应为“从2022年4月至2025年9月”;

  第24-25页,第一阶段应为“2022年4月至2023年9月”, 第二阶段应为“2023年10月至2024年9月” ,第三阶段应为“2024年10月至2025年9月”;

  第34页,近3年应为“2019年 2020年 2021年”;

  第35页,应为“2019 2020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