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广州市民营和中小企业服务站征集和第一、第二批服务站复核工作

时间:2025-07-23来源: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各区民营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健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完善我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推动服务力量与服务资源下沉,打通中小企业服务“最后一公里”,现就组织开展2025年(第四批)广州市民营和中小企业服务站征集,以及2019年、2020年(第一批、第二批)广州市中小企业服务站复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复核主体

  广州市民营和中小企业服务站是指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认定,以开展区域或行业内民营和中小企业服务为核心任务的各类组织,包括各类中小企业园区、特色产业园、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行业商协会、专业化服务商等。

  (一)申报主体

  2025年(第四批)广州市民营和中小企业服务站的申报主体须为2024年1月1日前在广州市注册并运营的法人单位。鼓励中小企业集聚区/产业园区运营管理机构、各类行业商协会、各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地)、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等建设运营中小企业服务站。

  (二)复核主体

  2019年和2020年被认定为广州市中小企业服务站的运营主体。

  二、申报/复核条件

  1.服务场所。广州市民营和中小企业服务站(以下简称“服务站”)应具备固定的服务场所和必要服务设施。鼓励各类服务机构、行业商协会在中小微企业集聚的区域或行业建设中小企业服务站;鼓励申报主体利用现有服务公共空间及设施申请挂牌服务站。

  2.服务人员。各服务站申报/复核主体应指派1-3名服务人员担任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

  3.服务公约。成功挂牌服务站后,自愿签署并遵守《广州市民营和中小企业服务站服务公约》(附件3)。

  4.征集名额。2025年(第四批)服务站的征集名额不超过80个,将依据服务站2024年的营收状况、规模大小以及服务的企业数量等标准进行评选,择优认定。

  5.不得重复申报。已于2019年、2020年以及2024年(前三批)被认定为服务站的同一单位所关联的项目或机构(详情请参见附件6),不得重复提交2025年(第四批)申报申请。

  6.复核名额。已于2019年和2020年被认定为“广州市中小企业服务站”的运营主体可申请复核。复核通过后称号更新为“广州市民营和中小企业服务站”,有效期顺延三年;未申请或未通过复核的自动撤销服务站称号。

  7.称号变更。2024年(第三批)广州市中小企业服务站无需申请复核,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称号更新为“广州市民营和中小企业服务站”。

  三、申报/复核材料

  广州市民营和中小企业服务站的申报/复核请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目录材料:

  1.广州市民营和中小企业服务站汇总表(附件1);

  2.广州市民营和中小企业服务站申请表(附件4,分申报、复核两种表);

  3.申报/复核主体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服务站固定经营服务场所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5.服务站简介(基本情况、民营和中小企业服务能力与经验、服务特色及服务成效等);

  6.拟定的民营和中小企业管理制度、服务架构说明文件;

  7.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情况(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等);

  8.2025年和2026年民营和中小企业服务工作开展计划;

  9.其他证明文件(如近年来开展相关服务的证明材料、所获荣誉等)。

  复核主体在以上材料基础上,必须提供2023年、2024年、2025年上半年服务站工作总结。

  四、申报/复核程序 

  申报/复核单位需将申请材料用A4纸按目录顺序装订成册,于8月15日前报送注册地或服务站所在区民营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5,申请材料扫描件和可编辑版请随文报送)。各区对材料初审后,将推荐文、汇总表(附件1)以及申请材料(一式一份)及电子版(包含扫描件和可编辑版),于8月22日前报我局(服务体系建设处)。


  附件:

  1.广州市民营和中小企业服务站汇总表

  2.广州市民营和中小企业服务站建设工作指引

  3.广州市民营和中小企业服务站服务公约

  4.广州市民营和中小企业服务站申请表

  5.各区民营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6.前三批广州市中小企业服务站名单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7月23日

  (服务体系建设处联系人:徐鹏,电话:83196566;广州市中小企业服务总站联系人:郭宇菲,电话:15817115737,邮箱:117495684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