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11 14:22:16来源:赵云经理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惠州市孵化育成体系扶持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06
政策地区:广东省惠州市
项目专题:孵化育成体系扶持项目
起止时间:2023-01-06-2023-02-24
政策级别:市级
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须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孵化载体须均按时报送2022年度统计资料。
(三)申报单位申报时无严重失信行为记录或纳入信用黑名单。
(四)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签署《真实性承诺函》。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将取消申报单位3年内孵化育成体系扶持项目申报资格,如已获准支持的将作撤销处理并通报。
(五)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可同时申报多个奖补,申报材料需按照不同项目归类汇总。
(六)申报单位还需要符合《申报指南》的具体要求。
联系人和电话:梁培州 余嘉鹏,2808179